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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全程办事代理制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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全程办事代理制度
 
 

  

  全程办事代理制受理室工作人员受理群众办事申请后,陪同群众到负责有职能责任的科室落实全程负责人,通过内部有机运作,由全程办事代理制的受理承办人负责全程跟踪办理。全程负责人是指办理程序的开始人或各科室负责人.
  全程办事代理制实行受理和承办相分离原则。全程办事代。理制的程序由受理、承办、回复三个环节组成。


  1、受理环节。凡属于本局办理范围,均应予以受理。在受理时,应做好登记工作,收到原始凭据的,应出具清单,并填写《椒江区科技局“全程办事代理制”承办单》,承办单一式三联,一联交申请人,一联交全称负责人—联存根。同时,受理室将正式受理的事项连司承办单和有关材料,陪问申请人到有关业务负责科室,由全程责任人签名交接.对不属于本局办理范围的,应当告知申请人向有关部门办理.


  2、承办环节.全程责任人接到有关材料后,应立即予以办理,不能办理的,要在承办单上写明原因并签名。全程责任人办理完结后,应负责将材料移交到有关承办人,并督促其办理完毕.受理室、全程责任人、具体办理人办理事情应当坚持便民原则、公开原则、依法原则和高效原则,能当即办理的要当即办理,不能当即办理的,要规定期限内办理,如遇特殊。情况无法在规定期内办理完毕的,必须向服务对象说明原因,并承诺办理时间。

  全程办事人或具体办理人无正当理由,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完毕的,受理室人员可将情况报告有关领导,由有关领导协调督促办理。领导小组要及时督促了“全程办事代理制”实施情况,对于一些欠拖不决或超承诺期情况进行专项督办.


  3、回复环节。办理完毕,全程承办人复核后,交回受理室,并做好办单交接手续。由受理室将办理情况反馈给申请人。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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