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局长、副局长岗位职责
 
 



1、局机关实行行政领导责任制,局长主持本局全面工作,副局长协助局长工作。


2、局长召集和主持局长会议、局务会议和全体工作人员会议,受局长委托,副局长也可以召集局务会议和全体工作
人员会议。


3、副局长要按照各自分工,为局长负责做好有关工工作,对工作中重要情况和重大问题,要及时向局长报告,并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意见。


4、协调各有关部门的关系,充分发挥综合管理职能部门的作用,重大事情由局长亲自协调处理


5、注重调查研究,密切联系群众一切从实际出发,不断改进机关工作,努力提高办事效率。

 
 

 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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